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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来说,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,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,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。
我们给大家举以下几个例子:
1、夫妻双方其中一人在婚前全款买房,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,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;
2、婚前买房,婚后自愿追加另一方的,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;
3、婚前全款买房,购房合同上写两个人的名字,没有特别约定,就是共同所有,如果有特别的约定,双方可以按照各自的比例,拥有房产的份额。希望对您有帮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