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体条件如下,供参考:借款人及配偶持有合法身份证件,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年龄在18周岁(含)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,即男性未满60周岁、女性未满55周岁。
党政机关、人民团体中的正、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,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、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、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的,需提供单位文件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的说明。
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,同意授权受托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查询本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,并符合公积金中心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》;
借款人及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一年以内,首付款金额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%;
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,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;
同意用所购住房进行抵押担保,或者以国债、银行定期存单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担保。